- 在歐盟《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》(WEEE)全面實施近三年后,中國版WEEE出臺
- 3月5日,國務院辦公廳正式頒布去年8月20日審議通過的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》
行業(yè)影響:
- 條例對制造商有很多保護措施,而金融危機的到來讓該條例正式實施的時間推遲到2011年元旦
- 中國版的WEEE在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后對生產者采取了優(yōu)惠的政策,但保留了“生產者負責制”
- 該法規(guī)有可能使電器制造商的成本上升5%-10%,推遲至2011年元旦實施給制造商以緩沖
在歐盟《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》(WEEE)全面實施近三年后,中國版WEEE出臺。
3月5日,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對外發(fā)布了第551號國務院令,正式頒布了去年8月20日審議通過的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》。此時距離國家發(fā)改委制定征求意見稿已經過去了近五年。
剛剛頒布的中國版WEEE,其制定時間可上溯至2004年。在歐盟《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》2003年正式生效后,國家發(fā)改委早在2004年9月就發(fā)布了《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》征求意見稿。此后,日本、韓國、瑞士、中國臺灣、加拿大和美國的一些州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(qū)也開始加緊制定相關法律。
2006年日本出臺《家用電器回收法》和《JEITAJEMA產品回收動議》、韓國《促進節(jié)約和回收資源行動》,美國加州出臺《加利福尼亞州電子廢物回收法》。
中國版的WEEE卻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遇到了挫折,創(chuàng)維集團有關人士告訴記者:“2004年底我們就見到這份征求意見稿,但是其中規(guī)定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費用主要由生產商來承擔,該費用占產品成本的10%左右,這對于生產企業(yè)來說是難以承受的。”
記者從工信部獲得的統(tǒng)計數據顯示:從2004年開始我國電子信息行業(yè)的整體利潤率一直在5%之下而且呈現逐年遞減的狀態(tài),其中家電企業(yè)的利率更是只有2%-3%。
在這樣的情況下,為了應對來自歐盟、日本、美國的WEEE、ROHS等環(huán)保法令,中國的電子制造企業(yè)更多將精力放在了出口產品的調整上。
康佳海外事業(yè)部發(fā)言人何小華告訴記者,“歐盟WEEE在廢舊家電回收責任方面由生產者、進口商和經銷商共同承擔,中國大部分產品都是OEM,因此中國企業(yè)承擔的責任比較小,而且歐盟各國的具體實施時間也一樣,像英國直到2007年才開始實施,這也給中國企業(yè)很大的應對空間。”
他還告訴記者,“在應對歐盟的ROHS指令方面,中國的企業(yè)要容易得多,只要采用無鉛焊接等新技術就可以規(guī)避大部分責任,成本增加也不大,這些新技術也可以很快應用于國內市場銷售的電子產品,因此中國版的ROHS也得以順利頒布。”
2007年3月,作為應對歐盟ROHS指令的我國《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》正式開始實施。
然而隨著中國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高峰的到來,我國每年平均報廢電冰箱400萬臺、電視機500萬臺、洗衣機600萬臺,此外還有近500萬臺電腦進入淘汰期,原來分散的廢舊電器回收和處理體系已經不堪重負,中國版WEEE也到了非出臺不可地步。
中國版的WEEE在2007年由發(fā)改委修改后再次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審批,這次經過一年多討論和修改,2008年8月該條例終于獲得審議通過,不過這一條例對制造商有了很多保護措施,而金融危機的到來也讓該條例正式實施的時間推遲到了2011年元旦。
中國版的WEEE在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后對生產者采取了優(yōu)惠的政策,其“生產者負責制”卻保留了下來。該條例規(guī)定,國家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,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,其將納入國家和地方財政預算管理。“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、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(guī)定履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繳納義務。”
這項由生產商、進口商全面承擔廢舊電器回收費用的法規(guī)有可能使電器制造商的成本上升5%-10%。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環(huán)境下,對于利潤率原本不到5%的國內電子信息行業(yè),中國版WEEE的推遲實施看起來是非常必要的。